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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以“五大行动计划”提升城乡环境品位
日期:2014-12-24 13:59:03 浏览量:111


年末踏访蜀中大地,城乡处处如画美景。

  一路向北,在巴拿恰商业步行街、吉娜羌寨,感受北川浓郁的羌族风情;向南,叙永县山山水水的美景,带来高山峡谷人家的独特体验;向东,岳池重点打造的川东特色乡镇,成为公路沿线亮丽的风景线;向西,灾后重生的芦山县,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大幕已徐徐开启……

  2014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入第6个年头。按照省委、省政府“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新局面,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的工作部署,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大力实施环境质量新改善、美丽乡村新面貌、城镇品质新提升、设施建设新突破、文明卫生新风尚“五大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示范创建,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环境质量新改善

  联防联控大气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把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多区域联防联控,防治PM10污染,重点城市开展PM2.5检测并加大治理力度,环境质量稳中有进。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是我省治理大气污染的一大举措。今年,我省确定了成都市及周边城市群、川南城市群等重点区域,首先在成都市及周边城市群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共同治理、联动执法,强化区域环评会商、统一标准要求,初步形成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开展了专项行动,对一批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实行一月一通报,强化整改。

  各市州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城市道路、大型煤堆及料堆场扬尘污染,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城区露天烧烤、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露天焚烧的管控。成都、自贡、泸州、南充、宜宾等多地相继出台了《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六不准”、“六必须”,对各类施工扬尘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扣分并纳入信用管理。

  积极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推广CNG、LNG和电动车等清洁能源车辆应用;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及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有效落实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城镇园林建设,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截至10月底,全省新增绿化591.6平方米,新建城市绿道近600公里,全省CNG、LNG车累计分别达到6.4万辆和1327辆。


  美丽乡村新面貌

  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2014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把“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1000个”列入2014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治理办要求各地在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创建中,在提高规划水平、注重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保持村容卫生整洁和形成良好文明乡风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并制发《2014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庄(聚集点)考核标准》,使“美丽乡村”建设有规可循。

  自2013年申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以来,叙永县高坪村完成新村128户川南特色民居风貌塑造及新村绿化等公配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烤烟种植产业和肉牛养殖业增加农民收入,全村人均年纯收入达同比增长18.2%。洪雅县瓦屋山镇复兴村以旅游、林竹和村庄治理为主,推进生态文化广场建设,实施饮水工程,对旧房屋进行风貌改造,去年实现旅游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

  围绕农村居民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全省各地、各部门从农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和文化传统等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至10月底,全省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3.3万户,新村建设636.7万平方米,完成7.8万户居民的改水、改厨、改厕和改圈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项目2370个。

  城镇品质新提升

  建管并重强化管理

  坚持以城乡规划的转型升级促进城镇品质提升,是我省的一大特色。今年以来,通过发展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建设绿色城镇,延伸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对城镇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城镇内在品质不断提升。

  华蓥市阳和镇集中对广溪路沿线、精品旅游村寨和幸福魅力家园和场镇周边600余户农房进行农房风貌提升,立足高标准、严要求,更好地打造嘉绒藏族民居浓郁独特风情;南充市嘉陵区三会镇按照高标准仿古打造,实施街道美化、亮化、绿化,使场镇形象、品味发生显著变化,树立了宜居宜业新三会的优美形象。

  全省各地推进城乡规划的转型升级,逐步落实新的规划理念,积极开展“三规合一”的县(市)域全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五乱”治理,有效遏制环境“脏、乱、差”现象回潮反弹,全省16个设区城市、22个县(市)完成了平台建设,城镇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设施建设新突破

  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农村垃圾直接从村收集站统一直运到市级填埋场,乡镇不设转运站——11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丹棱县农村垃圾转运采用直运模式得到与会者的肯定,可望在全国县域面积小、垃圾量小的县市得到推广。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一环。今年以来,我省各地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率;增添环卫设备,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清扫率;加快城镇道路、桥梁建设,改善交通条件;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再生资源网点建设,试点推进6个设区城市、和14个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最新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全省生活垃圾机械化清扫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

  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加大对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和经营城镇。省级安排的5亿元资金,主要投入省级21个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乡和村庄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拓展工程项目等方面。持续的资金支持,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和长效保障机制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针对全省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滞后的突出问题,工商部门大力加强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同时,积极兑现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奖惩机制,鼓励市场业主积极实施升级改造,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共整治市场1665个,检查经营户16930户次,规范摊点4981个,规范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1673处,规范车辆乱停2085辆,规范垃圾乱倒740处,清除卫生死角771处,取缔无照经营53户,规范亮照经营698户,全省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文明卫生新风尚

  在参与中提高素质

  今年,我省继续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等活动为载体,加强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同时,综合运用“环境优美示范”及“美丽乡村”、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平台,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参与中陶冶情操,树立新风,提升素质。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全省组织“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12.5万余次,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养得到稳步提高。

  省教育厅制订《四川省教育系统“文明卫生新风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分段推进“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工作,并组织在校学生通过挖掘认识、自我纠正、体验劝导、示范带动等方式,教育学生爱卫生、讲秩序。

  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制订《关于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将社区协助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社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指标,要求对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实行垃圾分类,组织居民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志愿活动。


  持续打造新环境

  依法治理常态管理

  针对部分地方和省直部门的思想观念还没有从突击攻坚转变到常态管理上,有的地方推进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多,缺乏创新,部分地方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等问题,2015年,我省将围绕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推进“两个跨越”,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三个深化”,完成“四项任务”,实现“五大目标”。

  “三个深化”,即从局部治理向整体推进深化,在抓好面上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拓展延伸治理工作范围,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城镇老旧院落、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环境治理,促使治理工作向全方位、多领域整体推进;从专项攻坚向常态管理深化,把治理工作融入部门职责,强化职能化管理,地方党政重要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共考核,推进治理工作向常态管理深化;从宣传引导向依法规范深化,落实环境治理的工作机构、人员队伍,加强资金投入保障,落实责任区制度,从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上做到依法规范治理。

  “四项任务”,即全省设区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比上一年度提高0.5个百分点。将完成5个以上县(市、区)、100个镇(乡)“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和1000个“环境优美示范村”创建工作。

  “五大目标”,即实现环境质量再提升、设施建设增投入、城镇品质上水平、农垃治理保验收、文明新风促和谐,确保实现年底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验收目标。

  我省还将适时启动并择优评定“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镇”,对已获命名的“环境优美示范城镇”实行动态管理,在评定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问题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报请省委、省政府撤销其称号。